《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于15日公布。
方案做出以下调整:
①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
②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根据病情确定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有重症高风险因医院集中治疗;
③进一步规范抗病*治疗,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款特异性抗新冠病*药物写入诊疗方案;
④对中医治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⑤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加快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进程;
⑥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九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当前,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仍在世界范围内持续流行,奥密克戎(Omicron)*株已取代德尔塔(Delta)*株成为主要流行株,新型冠状病*肺炎患者临床表现呈现新的特点,且针对新型冠状病*肺炎治疗的新药物已相继上市,治疗经验和治疗手段进一步丰富。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年3月14日
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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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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