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8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四川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南》),从推进新冠病*疫苗应急接种、严控聚集性活动等十一个方面作出指导。
根据《指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川过节,出省须报单位同意,可实行弹性休假;提倡务工返乡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工作所在地过年。
《指南》针对多个场景分别作出指导,明确严控聚集性活动。要求暂停马拉松、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确需举办庙会等群众性活动的,须报经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做好人群流量管控、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不办坝坝宴。
《指南》要求,按属地原则分步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疫苗“应种尽种”。优先接种口岸防控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压茬推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运行保障人员等重点人群接种。
严防疫情输入,《指南》对不同地区入(返)川人员管控措施作出规定,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14+7+7”隔离要求。省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首站执行完14天集中隔离后,入(返)川时必须严格落实后续“7+7”管理要求(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再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川,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首站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同时,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完成远端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具备封闭转运管理条件、居家隔离条件(有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并能进行社区精准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其他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返)川人员,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自由通行,严禁擅自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
本报记者鲁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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