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以及武汉市卫生健康委上报的疫情数据,依法订正我省截至年4月16日24时的疫情数据如下:
截至年4月16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武汉市核增例)。
全省累计治愈出院例(武汉市核减例),其中:武汉市例(核减例)
全省累计病亡例(武汉市核增例),其中:武汉市例(核增例)、孝感市例、*冈市例、鄂州市59例、荆州市52例、随州市45例、荆门市41例、襄阳市40例、*石市39例、宜昌市37例、仙桃市22例、咸宁市15例、天门市15例、潜江市9例、十堰市8例、恩施州7例、神农架林区0例。
出现以上数据差异的原因:
一是疫情早期病人激增,导致医疗资源挤兑,收治能力严重不足,有些患者没有入院治疗,在家中病亡。
二是在救治高峰期,医院超负荷运转,医务人员忙于救治,客观上存在迟报、漏报和误报现象。
三是由于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快速增加,既有部属、省属、医院,也有企业、医院等,少数医疗机构未能及时与大疫情网对接、报送信息。
四是有些死亡病例信息登记不全,存在重报、误报情况。
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
完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