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适当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
(第6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餐饮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适当放宽我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方式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恢复部分堂食服务,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70%。
二、餐饮场所须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务必落实进场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三、要求顾客测体温、戴口罩。
四、提供公勺公筷,每桌不超过10人,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餐饮单位应对桌椅进行消*。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年6月18日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编辑:小妮、小瑶
责编:轩轩、木木
审核:朱卓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