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近日,国家卫健委重磅发布:正式将新冠肺炎正式更名新冠病*感染,同时从年的1月8号开始新冠病*也从原来施行的乙类甲管变更成为了乙类乙管,意味着即便我们明知道自己“羊了”,出入公共场合也不再受限制,更不会触犯《防疫管理规定》。
自从国家出台20条优化*策和新十条防控规定以后,一直对防疫的管控规定没有明确的更改,这也让网络上对知道自己“羊了”以后,出入公共场合是否违“反妨害传染病防治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在众多看百姓眼中,现在满大街都是“小阳人”,自己的家人都阳了,难道出门买菜买药还违法吗?另外出入公共场合也不需要健康码了,身边谁阳了互相都不知道,所以何来违法一说?
而另一边在专业的律师角度则认为,只要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策前,在明知道患有新冠的情况下,仍然还出门去公共场合传播给他人,就应该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条进行处罚。不过在新冠肺炎正式更名新冠病*感染后,我们大家终于可以放心大胆的出门了。
其实在三年前新冠刚刚爆发时,国家卫健委在发布的公告就将新冠纳入了乙类管理,不过采取的是甲级防控措施,也是我们之前所经历的强制性隔离、疫区封锁等。那么甲类传染病指的是什么?垛爸在传染病等级划分中发现,甲类属于烈性传染病,发病率病死率高、传播速度快、波及面广,目前主要包括鼠疫和霍乱这两种。
而乙类传染病是指发病率较高,会引起高病死率,不过传播能力有限。比如之前的非典、艾滋病、禽流感这些都属于乙类。现在我们将新冠回归到了乙类乙管,就意味着对新冠感染者不再隔离,不再判定密接,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将有序恢复,所以就更不存在违反防疫规定一说了,日后出门在外我们也放心地跟别人说:“我阳了”!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我们阳了后出门不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但这并不代表新冠在回归乙类管理后就可以彻底的放任不管,相反它对整个公共卫生体系可能是一个更大的考验和挑战。
国家卫健委对发布的新冠病*,乙类移管总体方案和权威解读中说了很多,但是垛爸总结了几个要点:
1、要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