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因为全国新型肺炎疫情严重,导致有个重要的合同无法及时履行,怎么办?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全国新型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我们认为,本次全国新型肺炎疫情属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是普通大众和企业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应当属于不可抗力。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有规定,可以适用。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如何处理?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说明:因本次疫情属于广泛性的,全国人民都知道疫情的情况,所以一般讲不需要再开证明。但对于一些具体的细节,如有必要仍需证明)。
3、因每个合同的具体情况不同,如何适用不可抗力,如何变更合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双方最好是协商解决。本次疫情来势迅速,严重,合同双方如果能实事求是,互谅互让,考虑到双方都是受害者,大多数情况都是可以协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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