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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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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

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更是对家人负责

也是对社会负责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发出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p>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7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下半年我国疫苗接种计划。要求18岁以上人员除禁忌症外接种全覆盖,并有序推进12岁至17岁人员全员接种。为了每一位市民、每一个家庭的健康,请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一、接种新冠病*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区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禁忌症证明统一由医院开具)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二、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尽快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6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三、7月15日起,对乘坐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火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院、KTV、网吧、银行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要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疫苗接种记录(无智能手机的查验接种登记卡,登记卡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接种点领取),并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四、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群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幼儿园、学校、图书馆、KTV、影剧院、行*服务大厅、博物馆、景点景区、监所等重点场所;不允许未接种人员乘坐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火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沿街门店、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及各类服务行业未接种人员须接种疫苗后,方可上岗。各类流动摊点、夜市摊点等经营者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五、全区各级*员干部要带头响应、主动接种,积极动员身边亲属、朋友踊跃参与接种,以*员干部的率先垂范带动群众全面自愿接种,确保“应接尽接”。六、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会相继出台新冠疫苗接种查验*策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一律暂停出差出行、外出培训学习等活动。七、为避免疫苗接种不及时给您生活、工作、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接种疫苗。八、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14日

来源: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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